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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後買的房子到底算誰的?

結婚後買的房子到底算誰的?

詳細介紹

很多人以為「結婚後的錢都是一起的」,但其實台灣的婚姻財產制度是以「法定財產制」為主。簡單來說,婚後雙方賺的錢與購買的財產會先算各自所有,等到離婚或一方過世時,才進行剩餘財產分配。
那結婚後買的房子,到底算誰的?

【房子登記在夫妻其中一人名下時】
法律上原則是屬於那個人所有,但在剩餘財產分配時,會先估算房子目前在市 場上的價值,轉變成可計算之金額後,列為婚後財產,再以此扣除婚前財產及婚後債務,進行差額分配。所以就算房子只有一人名字,另一方仍可能獲得一定分配。

【房子登記在雙方名下時】
此時就是「共有」,即使沒有出資證明,也依法有產權。但這非常容易引發爭議,例如一方主張對方未出資、不該分那麼多等等。

但財產歸屬雖與名字登記有關,但是否能分到錢,取決於剩餘財產差額,因此結婚前購屋請特別注意「婚前契約」的重要性,保障雙方權益,婚後購買的房子,也要視購買登記的原因,來判斷應列為何人的婚後財產,是否有被分配的可能,來計算婚後剩餘財產的數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