離婚/外遇/侵害配偶權/監護權/扶養費
Q:工作不穩定,法官改判監護權?離婚後經濟能力有限,可以爭取到監護權?
A:每個人遇到的狀況皆不同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討論,爭取最佳利益。
A: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家親聲字第 234 號民事裁定,說明如下:
A: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13 年度家親聲字第 234 號民事裁定,說明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