買賣糾紛/購物糾紛/工程糾紛/保險理賠
Q:工程將房屋拆除並收款即消失無蹤,寄存證信函仍不理,法官判被告須賠償損失
A:每個人遇到的狀況皆不同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討論,爭取最佳利益。
A: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建字第 48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
A: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113 年度建字第 48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