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療糾紛/開刀手術/醫美整形
Q:惡性腫瘤病發攝護腺癌,法官判醫院不用賠償?核磁共振檢查並非攝護腺癌之必要檢查程序,法官判醫院不用賠償?
A:每個人遇到的狀況皆不同,建議尋求律師協助討論,爭取最佳利益。
A: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1 年度醫字第 4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
A: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111 年度醫字第 4 號民事判決,說明如下: